作者 NEWOLD (亂紅飛過鞦韆去)
看板 Boy-Girl
標題 [討論] 追了10年以上不放手
時間 Sat Sep 12 13:39:55 2026

聽到一個案例
跟前妻離婚以後
繼續藕斷絲連

前妻住在他美國房子的其中一間房間
其他幾間房間也出租
前妻幫他收租
不用給他房租

他待在台灣
長年沒工作
但是前妻不知情
這幾年才有不知道有沒有3萬塊的工作

前妻跟他的婚姻關係中
他給50美金的家用
其他都AA
家事也是雙方都要做

兩人在美國都要工作
但是男方也常常在失業

女方不想幫男方生小孩
後來女方主動提離婚
理由是
不忍心看著對方有傳宗接代的壓力

但是男方現在覺得
他已經不要求對方要生小孩了

我覺得離婚理由是假的
離婚是真的
因為女方知道
男方已經不要求自己生小孩
但是沒有復合的意願

另外
他妻子是大陸人
男方有綠卡
他們當時在美國一起生活
女方離婚前已經取得綠卡

妻子在民國90幾年結婚時已36歲

我覺得他妻子高機率已經有過婚姻紀錄

還有妻子幾乎不願意跟他回台看公婆
不論是公婆的葬禮
爸媽的葬禮
她都不參加

他前妻對他愛理不理
他們離婚後糾纏超過10年
他覺得他很有機會追回來
他很少到美國去看她
因為什麼都要錢

我覺得男生早就應該停損
因為他前妻不關心他沒工作
不會問他有沒有吃飯
微信上也愛理不理
我研判對方根本不在乎他

但是男生想知道
他怎麼樣才能追回前妻

--
因為對方的弟弟說過他哥的狀況
我直接跟他哥講沒希望
你還是看推文吧
他哥現在覺得很煩
覺得沒有人懂他喜歡前妻的心情
可是他10年前回台的時候
急著相親找新的對象
並且他現在還有交往半年的越南女友

他覺得沒什麼人給建議
我覺得因為根本沒有人覺得他這段感情要繼續
而且我覺得他根本聽不下去放棄的建議
整個就是執念過重

而且有些人可能覺得他太可憐
不好意思批評

推 mikechang829: 不要自介 好嗎
→ NEWOLD: 這是別人 因為他不相信我說的
→ NEWOLD: 我只好發來這邊讓他看看網友怎麼說
推 daye2012: 念金剛經100遍,回向斬斷自己對這孽緣的執著
→ daye2012: 否則就花錢找lama修法
推 kid3652: 名言:不離不棄被當北七
→ NEWOLD: 男生很好奇 為什麼沒有人教他怎麼追回來
推 ProTrader: 追回來男生很清楚了  就是做不到
→ ProTrader: "因為什麼都要錢" 這個男方就是沒錢能花啊
→ ProTrader: 這對男女的模式跟台男娶越女(想拿台灣身分證相同)
→ ProTrader: 只是這對男女的故事中變成陸配與美國綠卡
→ ProTrader: 越女拿到身分證就離婚 故事中女方有綠卡後也離婚
→ ProTrader: 現在男方有房子給女方住 所以雙方才有關係
→ ProTrader: 那男方拿更多錢給女方 女方就會回頭
→ ProTrader: 可是看敘述 男方應該也沒更多錢能給 所以沒辦法追回
→ NEWOLD: 他覺得感情不要建立在金錢上
→ NEWOLD: 可是我問他 那你又能給什麼情緒價值
→ NEWOLD: 他說他10年來請過兩次萬元大餐
推 ProTrader: 男方是幻想自己能追回女方  問題是這不切實際
→ ProTrader: 我也會幻想多慧珠珠雅英荷律子瑜把我搾乾
→ ProTrader: 我跟故事中男方的差別是 我能區分幻想跟現實
→ ProTrader: 男方自己不回到現實 只是自尋煩惱
推 rabinson: 樓上發炎我看成秦慧珠,想說你胃口真好
→ Schmid: 阿彌陀佛
推 ProTrader: 樓樓上請不要傷害李多慧李珠垠也不要懷疑我的眼力
→ YAYA6655: 認真用真情感動前妻 是有機會複合的
→ YAYA6655: 追求真愛不看年紀的。愚公移山。
→ NEWOLD: 他前妻之前有美國男友 現在不知道 確定嗎
推 ProTrader: 問題在於故事男主想追回前妻但PR值不夠
→ ProTrader: 前妻離婚後是自由身再嫁找男朋友每天約砲下海.....
→ ProTrader: 各種選擇都行 除了有現任老公不行 不能再談追回
→ ProTrader: 現在是因為男主PR值不夠 前妻不會理他 靠幻想沒用
→ ProTrader: 故事中這對  若有真愛 當初就不會離了
推 jamo: 50美元的家用?...你是少寫了兩個0嗎?
推 santan19: 當初會分開 就有分開的道理 是他自己太執著
推 handlesome: 林宥嘉的浪費
→ handlesome: 女生是男生的真愛,反過來不是。
推 RaiGend0519: 我覺得妳需要買ChatGPT
→ RaiGend0519: 讓Astra把整個文章脈絡重新擬成一篇文章
推 lookptt: 傻等沒救早點放開女的就貼上來
推 moocow: 美國房子是誰的啊?
→ NEWOLD: 是50美金 房子是男方的
推 jamo: 就算房子是男生的不用付房租,50美金在美國過生活?
→ NEWOLD: 文中有寫啊 女生有工作 家用是50鎂
→ NEWOLD: 他覺得各付各的 一個月50鎂 沒有不行
→ edith01: 前妻就是覺得他這樣的狀況不行所以才沒復合,不是
→ edith01: 嗎?
→ rogergon: 一個月給50美金很多嗎?好像遠低於貧窮線呢。
推 pvp910119: 知到得如此詳細,又在意如何追回前妻
→ pvp910119: 怎麼看你都像是當事人
→ pvp910119: 否則一般人只會評判兩方誰對誰錯
推 lolicat: 為什麼要追回來?